首页 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条 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 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