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业部推进品种登记平台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办理登记申请与受理,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登记、变更、撤销、监督管理等信息。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