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 第十七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 第十七条 公众公司可视自身情况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退市公司应当采用安全、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