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4. 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的其他情形。 五、 附则 (三)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三) 4. 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的其他情形。 五、 附则 (三)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