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5.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13年) 以上各项文件如已在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中提交,可不重复提交。 5.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以上各项文件如已在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中提交,可不重复提交。 5.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