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第六十一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章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第六十一条 尚未盈利或者已在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中充分分析并揭示相关风险的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在公开发行股票当年即亏损的,其保荐人不适用《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责任。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