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本办法,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