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二十三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二十三条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