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二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三节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三节 第二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三节 公司治理 第二十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作出合理解释。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应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完善的投资者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解决投资者投诉问题,以及为保证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第二十七条 除上述事项外,申请人可以披露便利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其他内部制度。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