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情况。
申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应披露具体情况:
本人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人股份的;
相互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
与申请人签定重要协议或作出重要承诺的;
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对外投资与申请人存在利益冲突的;
在最近2年内发生变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