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20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2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举报,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