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