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八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八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 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本条例保护。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