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5年) 2.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5年) 2. 2. 近3年内领取过相同种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单位,加工利用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或人员未发生变化的,可免予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重新履行环评和验收等手续的,免予提交有关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上述未变化事项,应当在申请表中备注栏注明上次申请日期及未发生变化的事项。 (4)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