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2013年) 第二章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质申请 第五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六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七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八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九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和11月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或者乙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中(一)至(十二)项的内容,申请防雷工程专业丙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中(一)至(八)项的内容…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