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