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资质与资格 第二十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资质与资格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资质认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