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资质与资格 第十九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资质与资格 第十九条 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防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