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一条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13)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5)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