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四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二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二节 第四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二节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六十九条 对于各类工作面,除本规定载明应该或可以采用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外,其他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在试验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七十条 在主要采用敏感指标进行工作面预测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条件测定一些辅助指标(如瓦斯含量、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动态变化、声发射、电磁辐射、钻屑温度、煤体温度等),采用物… 第七十一条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当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 第七十二条 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当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P。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当测… 表3 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综合指标D、K参考临界值 第七十三条 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 表4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第七十四条 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第七十五条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 表5 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第七十六条 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当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 表6 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第七十七条 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 第七十八条 对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可参照本规定第七十四条所列的煤巷掘进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但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深度5~10m,除此之外…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