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