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三)

(三) 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健全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突发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强化污染水域渔业应急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生态灾害多发湖泊防灾减灾体系,开展防灾减灾水生生物应用技术研究,防范外来水生生物入侵,提高生态灾害预警预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