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第三章 规划任务 一、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二)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二) 第三章 规划任务 一、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二) 健全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监控制度。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有条件的地区要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藻毒素监测。加强水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监测和管理水平,启动水源毒性预警监测。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排查和整治,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建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主要指标达标状况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公众监督。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