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五条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五条 经纪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开展相关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经纪业务部门,具备专业的经纪业务人员和专门的经纪渠道,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应当严格隔离。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