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涵盖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持卡人、外包服务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规则体系,并区分业务种类、支付受理终端类别和特约商户类型等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