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一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受理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后,先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再就有关事项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送交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