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二十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二十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批准文件失效,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开业批准注销手续,收回其《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