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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召开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人会议或受益人大会(如有)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同约定,提前向投资者披露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