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章 案件处置 第二节 业内案件机构调查 第二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案件处置 第二节 业内案件机构调查 第二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于案件确认后四个月内报送机构调查报告,报送路径与案件确认报告一致。不能按期报送的,应书面说明延期理由,每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