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根据其违规情况,对银行保险机构依法采取风险提示、监管谈话、监管通报、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对涉及违规处理行为的系统或者应用,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对有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或者迟报、瞒报数据安全事件和案件,或者产生重大数据安全风险、事件、案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行业通报,责令银行保险机构暂缓或者停止合作。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