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风险治理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风险治理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 设立监事(会)的银行保险机构,其监事(会)应当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责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纳入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