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一节 银行机构关联交易 第十五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一节 银行机构关联交易 第十五条 银行机构关联交易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授信类关联交易原则上以签订协议的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或公允价值计算交易金额; 服务类关联交易以业务收入或支出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其他计算口径。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