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金额以交易对价或转移的利益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签订协议的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业务收入或支出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银保监会确定的其他计算口径。
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签订协议的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业务收入或支出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银保监会确定的其他计算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