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四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