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2005年)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200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经批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市场披露必要的信息。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