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其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不得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核心资本的3%。监管部门可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在该资本比例上限要求内实施动态差异化管理。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的计算方法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