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