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的企业,相关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本办法实施3个月内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