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201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201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职能部门的绩效考评参照本指引执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内部审计等部门的绩效考评,应当有利于其独立、全面地履行职能。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