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在计提准备金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