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准备金,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计提的准备金。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