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或地区,是指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