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2014年)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对金融机构账户、特定非金融机构账户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支付机构等名义开立的各类专门清算交收账户、保证金账户、清算基金账户、客户备付金账户,不得整体冻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