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年) 第八章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银行业协会的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与本指引有抵触的,按本指引修改。 第四十六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有关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