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监督、指导银行业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负责银行业协会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包括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其中变更登记审查包括对银行业协会换届工作的有关规定事项以及按规定需要审查的日常变更事项;
负责银行业协会年度检查的初审;
在银行业协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会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对协会进行财务审计;
协助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银行业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
会同有关机关指导银行业协会的清算事宜;
其他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