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代理行应当具备履行银团贷款管理职责的业务能力和专业人员。

代理行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因代理行行为导致银团利益受损的,银团成员有权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更换代理行,并要求代理行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