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的取得认定证书之后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是指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检查时的检测、检验和用户验收时必要的检测、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