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公开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上网审查程序。

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市场监测评价中心公开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公开。重大信息的发布应当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市场监测评价中心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公开审查表》见附件1。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开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经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法制部门、保密部门审核,报局领导审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公开审查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