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2005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事故分类与等级
运输收入事故的种类分为现金事故、票据事故和坏账损失。
现金事故:现金丢失、被盗、被抢劫。
票据事故:在印制、保管、发放、寄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含使用过的发送、到达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和印刷过程中的半成品)丢失、灭失、被盗、短少。
坏账损失:因失职造成的无法收回的运输收入进款。
运输收入事故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不足1万元。
大事故:损失金额1万元及其以上,不足10万元。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