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1989年) 第三章 铁路设施的安全保护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198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铁路设施的安全保护 第十三条 铁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各尽其责,加强对铁路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